本篇介绍了仲裁开庭的过程。

在前面的篇幅中,我介绍了我劳动仲裁立案、调解不成、交换证据方面的内容。本篇将回顾一下我仲裁开庭审理的过程,在开始之前,我先回顾一下前面步骤的时间节点:

  • 2021年3月2日立案
  • 2021年3月25日收到邮件通知,通知里边包含交换证据时间&开庭时间。
  • 2021年5月10日提交证据。
  • 2021年5月21日取公司证据。

根据这个时间节点,不知道大家觉得快还是慢?如果你曾经碰到过裁员,曾经搜索过劳动仲裁,或者听别人说过劳动仲裁,你查到的、听到的应该都是,“仲裁很麻烦”,“仲裁需要耗很长时间”。实际上,确实如此。

我的开庭时间是2021年5月24日,开庭的时间和地点都是提前约定好的,当时的邮件大致如下:

张三,编号123456案件举证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9时30分(举证要求请仔细阅立案时领取的举证通知),准时在xx楼B座第九窗口办理举证及证据交换,联系电话:010-1234567,超过本委指定时间,举证期限届满,邮寄、快递等送达本委的证据均视为无效提交;开庭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10时30分本委第二十三仲裁庭开庭审理,仲裁员:zm,联系电话:010-1234567。举证及庭审权利义务告知均以您提交申请材料时收到的书面通知为准。请您按照上述时间准时前来交换证据及开庭,未按照规定时间前来的,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021年5月24日上午,我达到了北京朝阳区劳动仲裁争议院,到了指定的楼层之后,我看到了很多小房间,每个房间都是一个“小法庭”,大概长这样:

我找到了我开庭的那间“小法庭”,我是9:40到的,门关着,门上显示“开庭中”,里边应该是有案子正在开庭。过了一会儿,门开了,出来一个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后面跟着一个穿普通服装的女生(应该是劳动者当事人)两人进入了旁边的会议室“私聊”去了。

我的开庭时间是10:30分,大概10:32分的的时候,工作人员让我进去了。双方就坐之后,法官问是否需要回避之类的,是否愿意调解?公司说愿意调解,愿意支付x元,也就是1个月工资,法官问我是否接受?我说不接受,后面就是工作人员询问双方是否认可对方的证据、以及是否认可对方证据的证明目的,以及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不到11点就结束了,期间我在回答问题的时候,还被工作人员打断了,全程都没真没咋让我说话,也没问我详细情况,这跟我想象的一点都不一样。然后工作人员就出来了,叫我跟她一起,我们到了一个空旷的会议室“私聊”,跟我刚来的时候看到的场景一样。

在会议室里边,工作人员问我:“你是否愿意妥协和让步,你要的这个钱(2N)肯定是要不到的,公司不愿意给,你要是愿意让步,我去跟公司调解。”。我说:如果我不同意调解呢?工作人员说:如果不同意调解,那就等裁决。我问需要等多久,她说需要2个月,后面一审二审可能再拖个3年。我正在考虑的时候,工作人员又在催:怎么样,你要愿意妥协,让步一点,我就去跟公司协商,你要这么多,肯定给不了你这么多。能调解就调解得了,你要跟公司打,一审二审拖你3年,到头来,公司还是给你那么多钱,人家公司肯定愿意跟你耗啊。怎么样,你考虑考虑?

听到她说的这些话,我感觉很无助,不知道该说什么。面对可能的“被耗两三年”我觉得貌似“不值得”,但内心却还是觉得:我还是不想被公司“强奸”,而当初公司人事的那句话又在我耳边回荡——“我就是不给你那么多赔偿,你能怎么办!你去仲裁啊!”

我仍然在考虑,仲裁院还在等我回话。为什么是这样?为什么我做一个对的事情都这么难?他们看我的颜色就像是看一个“不愿妥协的老顽固”。而那些同样被裁,当初约定一起仲裁后面又反悔离我而去的同事也会觉得“你何必这么犟,何必这么较劲呢”。罢了罢了,不管别人怎么看了,我咽不下这口气!都已经走到这个地步了,还妥协什么?几个月的时间已经耗过去了,那就继续耗吧!我说:我不想让步了,我还是想要2N这么多。工作人员说:那你等裁决吧。

就这样,开庭结束了。这个开庭跟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我的劳动仲裁都走到这一步了,核心的处理逻辑是什么?——是调解,工作人员一直在促成调解。其实也不难理解,如果真的能调解成功,也是“皆大欢喜”。

然而实际情况是怎样?应该作何选择,参与者必须有自己的判断,你懂吧?

开庭结束了,后面就是“裁决”。开庭时间是5月24日,你猜我多久能领取裁决书?

下篇预告:等裁决,及领取裁决期间的事情。